关于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5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特别提示
1.报考“二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陆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 9:00—7月3日 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按程序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采取现场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和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6月29日—7月3日 ;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联系电话:2220388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1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附件:1.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附件1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3科”)。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009年12月31日 .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