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章领取(第十七批)
下列建造师的初始、延续注册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初始注册通过人员还需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延续注册人员属地为揭阳、顺德市的企业统一到当地住建局领取;深圳市的企业到当地住建局培训中心领取。
领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证章的,需携带选修、必修继续教育《学习凭证》及已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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