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粤建公告〔2012〕2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2008〕30号)和《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85号)规定,经审查,余金象等28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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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公告〔2012〕2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2008〕30号)和《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85号)规定,经审查,余金象等28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