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社[2009]120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09]18号)和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及报名时间
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考点统一设在郑州。
10月3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报名时间定于6月15日至7月15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三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请考生注意参考2009年新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的学历可参照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07年度与2008年度为一个周期,2008年度与2009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本人打印填写《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填写《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报考3科的人员统一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省辖市人事(职称)部门资格审查后,到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免试科目和报考第二专业的人员,须提供有关资料原件,经省人事(职改)部门资格终审后方可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打印《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资格审查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
其它中央驻豫单位到所驻地省辖市统一报名。
无工作单位人员及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报名汇总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免一科、免两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第二专业)的考生分别汇总。
各地、各单位在采集考生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2009年6月15日-7月15日全省统一组织报名,逾期不再办理。2009年7月16日至18日,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2009年7月20日前,各省辖市考试中心将《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报名信息软盘一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同时缴纳考试费。
报名参加考试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应打印填写,手工填写不予受理),并分别粘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2)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5)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报电子版)一式三份,市留一份,上报二份。
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
六、报考费用
根据我省有关标准收费,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70元。
上述费用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在考生报名时一并收取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