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12年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已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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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增报报名入口 3.7-3.23
(一)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7—23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zrsks.com)。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城乡建设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以及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的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于3月19-26日将有关报考材料送如下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1、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联系电话:85888970/85888971。
2、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江都区浦江路85号南楼二楼),联系电话:80804255。
3、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邮市琵琶路63号),联系电话:84682190。
4、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工作办公室(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联系电话:83440167。
5、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宝应县苏中北路33号),联系电话:88282160。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只需填写原考试档案号和其他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资格审核点都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10月17日起,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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