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进行。考试地点原则上可在我市市区设置考点,具体设置办法待报名结束后由省人事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详细考试地址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扬州市人事局和扬州市建设局共同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扬州市建设局相关职能处室共同负责;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工作由扬州市建设局有关处室负责。各县(市)区人事部门会同当地建设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尽快将报名方法对外公布并做好相关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等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 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并在考试时严格检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五、报名组织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两种报名组织方式。
(一)现场报名组织
市区现场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6月23日到6月25日进行,报名地点为扬州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各县(市)区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由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商定。
现场报名方法:
凡首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备齐以下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只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组织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1日-6月25日,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凡首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6月23-25日期间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所在地区现场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市直现场报名点为扬州人才市场,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
首次报考人员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对于档案号遗忘者,考生可登陆www.yzrsks.com进行查询)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在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资格初审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各县(市)区报名点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应于2009年6月26日前将报名信息、统计名册(见附件4)及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总报省进行终审。
(五) 准考证的制作与发放
准考证由考生(含现场报名)直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09年10月25日-11月1日。
六、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材料征订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采取自愿原则,请有需求的考生联系扬州市建设局培训中心,电话:87343467.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报名点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应上缴考务费汇市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考后一周内至扬州人才市场报名点(扬子江中路746号)领取发票,逾期不予补办。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87954160、87865751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87866332
扬州市建设局组宣处 87329511
扬州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