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原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发〔2005〕19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1〕1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参与,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25日、26日进行,具体考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从2011年2月15日—3月4日,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二)今年报名较以往有所变化,请大家仔细阅读网上指南。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15日09:00- 3月3日16:00;
2、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2月15日09:00- 3月4日16:00;
3、信息修改时间:2011年2月15日09:00-3月3日15:00;
4、现场确认(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3月7日-15日(双休日除外);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6月20日起。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照片审核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三)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以及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所在市的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初审。
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原考试档案号和其他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1:上传照片要求
1、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K(宽度为158像素,高度为210像素);必须是彩色,底色为白色、红色、蓝色;不留白边,不能歪斜。
2、扫描相片时,扫描仪设置的分辨率为200dpi。
3、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考后证书的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4、请不要上传通过胶片照片扫描或生活照、电子摄像头拍摄的电子照片。
5、处理照片可使用在线照片编辑工具(点击打开)。地址:http://www.imagemodify.cn/
6、如果发现格式不对,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插件问题,请更换机器或浏览器。
附件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苏州市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109437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人才市场3楼)。联系电话: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113号)。联系电话:52805330
昆山市:昆山市人才培训中心(昆山市珠江北路保昆商苑四楼)联系电话:57339006、57339954。
吴江市:吴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3楼)。联系电话: 63483457
太仓市:太仓市柳州路38号(原社保局)204室。联系电话:53542494
特别提醒:2011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通知:2011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6月25日-26日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须知:
1、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需要满足条件
2、二级建造师证书挂失需要材料
3、2011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4、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5、2011年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6、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