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某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工程合同价3000万,工期一年。合同规定: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预付款额度为合同价的25%,工程进度达到50%时,开始从超过部分按50%抵扣工程预付款,竣工前扣清;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每月月中预支半月工程款;
(2)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其中人工费占工程价款的26%,材料费占64%,不调值费用占10%.
(3)竣工结算时,扣留合同总价的3%的保修金。
问题:
(1)本工程的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是多少?
(2)竣工结算的原则是什么?
(3)应扣留的保修金是多少?
(4)列出动态结算公式。
答:
(1)工程预付款:3000×25%=750(万元)
工程起扣点:3000×50%=1500(万元)
(2)竣工结算的原则:
①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点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
②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严禁高估冒算,严禁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严禁在结算时挪用资金或谋取私利。
③坚持实事求是,要针对具体情况处理遇到的复杂问题。
④应强调合同的严肃性。
⑤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
(3)应扣留的保修金:3000×3%=90(万元)
(4)动态结算调值公式
P=P0×(0.15+0.35A/A0+0.23B/B0+0.12C/C0+0.08D/D0+0.07E/E0)
式中: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就算款;
P0——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
A0、B0、C0、 D0、E0——基期价格指数或价格;A、B、C、D、E——工厂结算日期的价格指数或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