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炼油装置工艺管线材质设计要求为Cr5Mo,承包商项目质检部门质量检查时,发现已预制的部分工艺管线材质错用为l5CrMo,判定为不合格品。由于其管理程序繁琐,于是仅通知技术员更换该部分管线材质。技术员询问供应部门是否有多余的同类规格的管材,但供应库内没有同类规格的管材,另行订购必然延误工程中交时间,于是技术员核对图纸、规范要求后认为在该工艺条件下可以应用l5CrMo材料,便通知了质检员,质检员自行决定对该部分管线放行交付安装。
问题:
(1)工艺管线材质错用为l5CrMo是否可以判定为不合格品?
(2)如果认定l5CrMo管线为不合格品,在施工现场该如何处理?
(3)质检部门只是通知技术员更换该部分管线材质是否妥当?为什么?应如何做?
(4)质检员自行决定对该部分管线放行交付安装是否妥当?为什么?应如何做?
参考答案:
(1)可以判定为不合格品。因为不合格品的定义为:不满足要求的产品,其可能发生在采购产品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在案例中该管线材质要求为Cr5Mo,而实际为l5CrMo,不符合设计要求,发生在最终产品中,故应视为不合格品。
(2)不合格品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
1)采取返工等措施,消除不合格品。
2)让步使用、放行或接受不合格品,但必须由业主决定。
3)改变使用方式和用途(如降级使用或报废)
在本案例中,适合采用后两种方法。
(3)、(4)不妥。不符合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应该采取以下做法:
1)质检部门在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后应立即判定该部分工艺管线为不合格品,并应报告给项目总工程师和施工管理部门。
2)施工管理部门应对该部分管线进行标识隔离,防止该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3)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质检、供应、施工等部门进行评审,确定该不合格品的性质、处置途径、处置措施编制要求等。
4)采取返工或返修不合格品处置时,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作业单位按照处置措施要求进行不合格品的处置,质检部门负责处置后的重新检验。
5)采取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处置时,应由授权人员批准,同时必需业主/监理的确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