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背景资料
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外镶贴陶瓷砖。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幕墙保温材料为甲供材料,施工单位未对其进行检验就用到工程上。施工单位对新进场外墙陶瓷砖和内墙砖的吸水率进行了复试,对铝塑复合板核对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事件二:在送样待检时,为赶计划,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许可就进行了外墙饰面砖镶贴施工,待复验报告出来,部分指标未能达到要求。
事件三:外墙面砖施工前,工长安排工人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做了外墙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质量验收进行了允许偏差的检验。
问题
1.为保证质量,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质量控制的要领是什么?
2.事件一中,施工单位对甲方供应的保温材料是否需要检查验收?应验收哪些内容?
3.事件一中,外墙陶瓷砖复试还应包括哪些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内墙砖吸水率复试?铝塑复合板应进行什么项目的复验?
4.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外语学习网
5.指出事件三中外墙饰面砖样板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写出正确做法。补充外墙饰面砖质量验收的其他检验项目。
答案:
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损失 ;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2.需要验收。
保温材料 除对外观、品种、包装检验外,主要核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和密度是应进行复验的指标,其燃烧性能指标应符合 设计要求,但可不进行复验。
3.外墙陶瓷砖抗冻性、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复试应补做。不需复验内墙砖吸水率,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应进行复验。
4.不妥当。理由:①复试报告未出来;②未报请监理同意。
5.存在问题:外墙饰面砖样板件不应做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而应做在加气混凝土外墙上。
样板件的基层与大面积施工的基层应相同(加气混凝土墙上)。还应对外墙面饰面砖进行粘结强度检验
案例二
背景
某写字楼工程外墙装修用脚手架为一字形钢管脚手架,脚手架东西长68m,高36m.2003年10月10日,项目经理安排3名工人对脚手架进行拆除,由于违反拆除作业程序,当局部刚刚拆除到24m左右时,脚手架突然向外整体倾覆,架子上作业的3名工人一同坠落到地面,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2人脱离危险,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拆除脚手架作业的3名工人刚刚进场两天,并非专业架子工,进场后并没有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在拆除作业前,项目经理也没有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问题
(1)何为特种作业?建筑工程施工哪些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
(2)何为三级安全教育?请简述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课时要求。
(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4)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如何处置?
答案
(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伤害的作业。建筑工程施工中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机械指挥工、施工电梯司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操作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
(2)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三个级次的安全教育。 中 华 考 试 网
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2)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易发事故案例剖析、所接触的安全设施、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岗位劳动纪律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安全技术交底应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交底要有书面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2)所接触的安全设施、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安全注意事项等。
(4)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即时上报,配合调查,接受教训。
案例三
[背景资料]
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保温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甲项单价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a)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工程合同价20%的预付款;
b)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修金;
c)当子项工程累计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d)工程师代表每月签发付款凭证最低金额为25万元;
e)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2-5-27所示:
表2-5-27 单位m3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甲项 500 800 800 600
乙项 700 900 800 600
[问题]
1.本案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1~4月每月工程价款是多少?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3.如何理解总包和分包付款?如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款,承包人应怎么做?
4.工程在竣工半年后,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墙面保温层脱落现象,业主应如何处理此事?
答案:
1.预付款金额为:(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
2.第一个月工程量价款为:500×180+700×160=20.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2×0.95=19.19万元<25万元
第一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第二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900×160=28.8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8.8×0.95=27.36万元
19.19+27.36=46.55>25万元
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46.55万元
第三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7.2×0.95=25.84万元
应扣预付款为:18.52×50%=9.26万元
应付款为:25.84-9.26=16.58<25万元
第三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第四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700m3,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超出部分其单价应进行调整。
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的工程量为:2700-2300×(1+10%)=170m3
这部分工程量单价应调整为180×0.9=162元/m3
甲项工程工程量价款为(600-170) ×180+170×180×0.9=10.5万元
乙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 m3,没有超过原估算工程量。
乙项工程工程量价款为:600×160=9.6万元
本月完成甲、乙两项工程量价款为:10.5+9.6=20.1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1×0.95=19.1万元
第四个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6.58+19.1-18.52×50%=26.42万元
3. 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只办理总包的付款事项。分包人的工程款由发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规定向总包提出分包付款数额,由总包人审查后列入"工程价款结算帐单"统一向发包人办理收款手续,然后结转给分包人。由发包人直接指定的分包人,可以由发包人指定总包人代理其付款,也可以由发包人单独办理付款,但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事先征得总包人的同意。
如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款,承包人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办理,即: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承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在竣工半年后,因正常使用发生保温层胶落现象,由于在保修期(5年)内,业主应首先通知原承包商进行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支付。如果原承包商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派人维修,业主也可委托他人进行修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支付。
案例四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由主楼和辅楼组成,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所示:
辅楼工程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重新调整了地基处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乙方为此增加费用5万元,基础施工工期延长3天。
事件二:辅楼施工时,甲方提出修改设计,乙方按设计变更要求拆除了部分已完工程重新施工。造成乙方多支付人工费1万元,材料和机械费用2万元,辅楼工期因此拖延7天。
事件三:主楼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停工,主楼工期拖延7天,费用增加6万元。
问题
1.原施工网络计划中,关键工作是哪些?计划工期是多少?
2.针对上述每一件事,乙方如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索赔是否成立?请简述理由。
3.乙方共可得到的索赔工期是多少天?费用为多少元?
答案:
1.关键工作是:基础工程、主楼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计划工期是:301天
2.事件一:
工期索赔成立,因为地质责任不在乙方,经过了甲方批准,而且基坑开挖工作处于关键线路上
费用索赔成立,因为地质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本事件责任不在乙方。
事件二:
工期索赔不成立,因为辅楼工程不在关键线路上,有56天浮动时间,大于7天。
费用索赔成立,因为设计的修改是由甲方提出的,对于乙方多承担的费用理应给予补偿。
事件三:
工期、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施工机械故障是因为乙方自身的原因,例如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甲方没有责任,所以工期、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3.工期索赔:3天
费用索赔: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