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工程施工管理相关重点,二级建造师考试网特针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工程施工管理》相关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您的考试能提供帮助。
【发包人义务】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