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投标人应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如未填报则(招标人可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清单中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12.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是非工程实体项目。
13.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应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
14.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计量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费用应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
15.工程量清单为投标者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由(招标人)编制。
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由(12)位组成。
17.下列关于工程量清单作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工程量清单是办理竣工决算的依据)。
18.在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的核心。
19.投标人如果认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遗漏,须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
2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不包括(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