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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管理》知识点总结(三十九)

时间:2010-01-08 13:59来源: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1.质量管理体系的申报及批准程序是(申请和受理、审核、审批与注册发证)。

  2.由企业的最高领导者所发布的一个企业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是指(质量方针)。

  3.在认证后的维持和监督管理中,下列关于复评的解释,正确的是(认证合格有效期满前,如企业愿意继续延长,可提出复评申请)。

  4.受到认证撤销处理的企业,一般(十二个月后可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5.当获证企业质量体系发生不符合认证要求情况时,认证机构可采取(认证暂停)的警告措施。

  6.下列关于认证撤销和认证注销的说法中,正确的是(认证注销是企业的自愿行为,认证撤销是认证机构的处罚措施)。

  7.认证合格的企业质量体系在运行中出现较大变化时,需向认证机构通报,认证机构接到通报后,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这称为(企业通报)。

  8.企业获准认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

  9.认证机构派出审核组对申请方质量体系进行检查和评定时,一般(既需进行文件审查,又需进行现场审核)。

  10.GB/T19000属于我国有关质量管理的(国家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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