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各地

动态

全国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贵州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山东 湖南 湖北 广东 海南 四川 云南 内蒙古 广西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天津市二级建造师考试信息修改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0-10-12 13:26来源: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发《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2010年10月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新的规定办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因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且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按照《通知》的规定:“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未全部科目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申请修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的,应考人员须在下一年度考试报名起至考试前,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修改信息。超过上述时限的,不予修改。

  2、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的,需在报名期间按新考生(姓名后加两个半角**)重新报名、重新审核报名条件,原报考级别、专业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无效。

  三、特别提醒

  1、请应考人员在报名时保证个人身份信息、报考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2、考试前下载准考证后,请应考人员仔细核对准考证上打印的身份信息是否准确,如与本人身份信息(不包括报考级别、专业等)不一致,务请在考试前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办理修改。

  3、办理时间:每周二、四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 5:00。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0年10月10日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二级建造师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