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关于二O一O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0]2号)精神,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卷)定于2010年6月26日、6月2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生必须在一次考试中通过所有科目才能获得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说明持证人通过云南省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增项考试的考生,只需参加《专业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他专业满5年的,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6月2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共六个专业,试卷包括由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指定区域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有关考前考试大纲、教材订购等事宜,请考生与建造师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联系。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工作分资格审核和报名交费两阶段进行。
1、资格审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具体如下:
报名人员于3月10日-3月20日登陆云南省建设厅建管网(www.ynjst-jgc.com),点击进入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查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后等待审核,具体审核办法请查阅建设厅建管网上的通知。
2、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3与21日8点-4月4日24点期间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cn)进行网络交费。具体如下: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网站导航,点击进入“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服务器”,找到并点击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用户登录下方点击“查询修改”登陆后点击“网上缴费”按提示进行操作。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云发改收费[2006]346号),考试收费标准为180元/每人。
注:缴费时忘记报名序号的考生,在“用户登陆”页面,点击“登陆”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找回。
(二)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15天至考试结束日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cn)的报名服务器,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只有通过建设厅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缴费。成功交付报名费,才能确认报名成功。未交报名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遵守《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的诚信内容,真实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必须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一旦资格审核通过,网上缴费阶段不可更改任何信息。即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其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一律不得改动。若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的信息也必须与报名时的信息一致,不得作任何改动和变更。
3、今年新设立的考点有迪庆、怒江。考生在报名时可自由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作为考试属地和考试合格后的证书办理地点。
4、考生须携带准考生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准考生和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五、证书管理
(一)证书办理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cn)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打印一份后和本人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一并交到证书领取地点办理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考生可向证书领取地点咨询。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考生不能亲自领取合格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考生委托书领取。
(二)证书遗失补办
1、证书已注册的考生,证书遗失补办时须提供的材料:
(1)到建设厅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注册证明。
(2)在州、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证书作废(登报内容须说明姓名、证书名称、证书序号、专业)的报纸原件一份。
(3)《合格证人员登记表》原件。
(4)个人补办证书申请一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小一寸个人近照两张。
2、证书尚未注册的考生,证书遗失补办时须提供除注册证明外的所有材料。
3、补办证书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
(三)证书信息变更
按照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的规定,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负责。今后,若出现合格证书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与本人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将不做任何更改。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文件《关于做好云南省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云人考[2010]5号,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确信本人符合本项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
三、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务必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并保证在此期间联系畅通。
四、本人保证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因个人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条件、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并不予退还已缴纳的考试费用。
五、本人报名成功后,即将用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作为登陆本网站的依据,考生本人须妥善保管不向他人透露,否则,本人将对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负责。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