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考[2009]9号
关于做好云南省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和建设部下发的《关于二〇〇九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09]18号)精神,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卷(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现将我省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生必须在一次考试中通过所有科目才能获得由人社厅颁发的国家人社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他专业满5年,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及学历证书到所属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0月31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按照人社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共六个专业,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指定区域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有关考前培训、考试大纲、教材订购等事宜,请考生与建造师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联系。
四、考场安排及报名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按属地组织报名,根据报名人数超过10个标准考场设立考点的原则组织实施,不够10个标准考场的州、市,按就近原则安排到邻近州、市的考点参考。
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或登陆网站:www.ynjst-jgc.com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网络填报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由报考人员进入省建设厅建管网(www.ynjst-jgc.com)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查、考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2、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填报有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打印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上贴两张同版免冠一寸照片)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表》。
3、报考人携带粘贴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章签署单位意见及从业年限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表》、学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属地建设局建管科(处)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4、属地建管科(处)向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取资格审查费并核发“资格审查合格证”。
5、报考人持由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证”,及网上打印好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到属地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办理考试相关手续。
省属及昆明市属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到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昆明市西昌路189号411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省属和昆明市属单位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请于2009年7月8日至7月30日(星期六、星期日不办公)到云南人才市场培训部(人民中路武成商业步行街国美电器城旁)或昆明市人才交流中心考试部(昆明市气象路60号)办理考试报名相关手续。
各地办理考试报名相关手续的起始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但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办理考生报名手续时要验证由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收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上贴两张同版免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并现场收取考试费用(90.00元/人)
按人事部要求,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地办理考生报名手续时要求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上网下载打印,网址为:www.ynrsks.cn.不能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州、市人事考试部门要求打印准考证;各地人事考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准考证下载打印的时间是考试前15天至考试结束日。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对虚报、谎报、瞒报本人真实情况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费用不予退还,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五、考试报名收费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云发改收费[2006]346号),考试收费标准为90元/每人。
我中心根据考生选填的“合格证书领取地(州、市首府所在地)”来统计考试的报名数据,各地据此数据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经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云财行函[2008]32号)文件的规定留取考试费用,用于考试考务的各项工作开支。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871-5398823、5399615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