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2月份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的建造师注册材料已经初审完毕,需补资料的人员请于2012年3月2日(星期五)之前将补正材料报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各县(市、区)企业将公示补件资料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统一上报住建委窗口,市属企业直接上报住建委窗口。请各企业抓紧做好补件,并核对网络申报工作,如在3月2日前未补件和网络申报的,将不予上报省厅。
联系电话:0577-88926870(需网络退回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