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2.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碎破,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3.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井加木楔塞紧'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其梢径不得小于2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4.钢支护安装时要严格按设计或者变更设计施工,钢支护构件要绑扎牢固,以防整体构件或连接构件滑落伤人,损伤机械;安装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钢支护连接牢固,防止钢支护倾覆、扭转、变形等情况发生,钢支护脚部应设锁脚锚杆,防止钢支护下沉及水平收敛,钢支护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5.喷锚支扩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完好正常;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防止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伤人。注浆管唢嘴严禁对人放置。
6.应定期对锚杆抗拔力进行试验,防止锚杆滑脱造成事故;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l.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7.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人员必须丈即撤离现场,经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