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复习资料大纲(20)
三、竣工结算的编制
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
竣工结算的编制应区分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编制方法。
(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
(2)采用单价合同的,应计算或核定竣工图或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以及工程索赔等内容进行调整;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
竣工结算的编制内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内容有:
(1)工程项目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及实施工程项目采用的措施项目工程量;为完成所有工程量并按规定计算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2)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所需计算的各项费用;
(3)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竣工结算的计算方法 转自:考试网 - [Examw.Com]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通常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计价方式,竣工结算的编制是采取合同价加变更签证的方式进行。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价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价=∑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价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