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各地

动态

全国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贵州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山东 湖南 湖北 广东 海南 四川 云南 内蒙古 广西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返回首页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讲义:合同收入的核算(2)

时间:2009-06-23 09:57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1Z102070 利润的核算 
lZl02071 掌握利润的计算
 
一、利润的概念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二、利润的计算 
根据 2006 新的《企业会计标准》,利润表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个不同的计算口径。 
( 一 )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 或营业费用)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管理费用一销售费用一财务费用一资产减值损失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 十投资收益 ( 损失为负) 
( 二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十营业外收人一营业外支出 
( 三 ) 净利润 
净利润 = 利润总额一所得税费用 
lZl02072 掌握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一、所得税概念 
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二、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 一 ) 暂时性差异 
2006 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采用债务法中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 
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 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 , 应当分别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称为暂时性差异。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费用 = 递延所得税负债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所得税费用( 或收益 )=当期所得税十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收益 ) 
lZl02073 了解利润分配的核算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和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分配顺序如下所述: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所得税前的利润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 5 年,5 年后用税后利润弥补。 
二、提取企业公积金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 或减去年初未弥补的亏损 )和其他转人后的余额 , 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为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10% 
2. 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5%—10% 
三、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考试大σ一级建造师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 , 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 应付优先股股利。 
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 应付普通股股利。 
4. 转作资本 ( 或股本 ) 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企业未分配的利润( 或未弥补的亏损 ) 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反映。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一级建造师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