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
1K415014掌握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
给水排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管道功能性试验:
(1)压力管道应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268)的规定进行压力管道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包括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当设计另有要求或对实际允许压力降持有异议时,可采用严密性试验作为最终判定依据。
(2)无压管道应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268)的规定进行管道的严密性试验,严密性试验包括闭水试验和闭气试验;除设计另有要求外,应采用闭水试验作为判定合格的依据。
(3)管道严密性试验,宜采用注水法进行。
(4)管道试验涉及水压、气压作业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按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管道水压试验和冲洗消毒排出的水,应及时排放至规定地点,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和造成积水,并应采取措施确保人员、交通通行和附近设施的安全。
(5)压力管道进行水压试验或闭水试验前,应做好后备设计、水源的引接、排水疏导等试验方案。
(6)向管道注水应从下游缓慢注入,注入时在试验管段上游的管顶及管段中的高点应设置排气阀,将管道内的气体排除。
(7)冬期进行管道水压或闭水试验时,应采取防冻措施;试验完毕后应及时放水或并网使用。
(8)采用大口径球墨铸铁管、玻璃钢管或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的压力管道,当设计无要求时可进行单口水压试验。
(9)当管道采用两种(或多种以上)管材时,宜按不同管材分别进行试验。
(10)管道的试验长度除规范和设计另有要求外,压力管道水压试验的管段长度不宜大于1.0km;无压力管道的闭水试验宜带井试验,若条件允许可一次试验不超过3个连续井段。
(11)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并网运行前应进行冲洗消毒,并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