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管理实务考试辅导资料(55)
1F420052 掌握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E-2000-0208),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承包人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其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二、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履约担保证件应在协议书签订前提交,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抓紧办理按合同规定的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三、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可进行进点准备,待接到开工通知后应及时调遣人员及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入工地,争取时间及早动工。
四、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承包人不能因持有异议而拒绝执行指示。
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上述提交件的内容和时间要求规定在合同《技术条款》内,为便于监理人和承包人的工作有序地进行,在合同《技术条款》还规定了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报送承包人的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
六、办理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工程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承包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施工设备险均由承包人投保,并需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单的副本,其中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以共同的名义投保。
七、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统一管理和监督下进行工程的文明施工,承包人的文明施工行为贯穿在施工全过程中,文明施工的内容包括重视施工质量和安全、治安保卫、保护环境和提高职工的文明素质等。
八、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保证工程质量是承包人的首要义务和责任,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前提是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工程的质量要求详细规定在施工图纸和合同《技术条款》内,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还应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对工程缺陷进行保修。
九、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承包人应充分重视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必须按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制定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
十、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工程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必须由承包人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统一规划进行治理,并接受国家环保部门和发包人的监督。
十一、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人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公众利益免受损害,如果发生此类事件,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十二、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往往分为若干标段,多个承包人在同一时段和相邻场地进行施工时,在使用施工用地、道路和公用设施等方面需要相互提供方便,特别是先进点的主要承包人更应为其他人提供方便。当发生矛盾时,应由监理人协调解决。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人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要求承包人为其他人提供方便的内容可能有:
1.场内交通道路的使用。
2.施工控制网的使用。
3.住宿和办公用房的租用。
4.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使用。
5.混凝土和砂石料生产系统等临时设施的短期租用。
6.施工材料的临时性调剂借用。
7.施工设备的临时性租用。
8.储存仓库的临时性租用。
9.现场试验设备的调剂借用。
10.其他。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为其他人免费提供的具体内容应在合同中写明。
十三、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十四、完工清场和撤离
在颁发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移交证书前,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理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场地上的多余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其他物品以及废弃物等,并撤离多余的施工人员,但应保留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的人员及需用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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