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管理实务考试辅导资料(60)
1F420057 熟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构成
水利部组织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并以《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水建管[2009]629号)予以发布。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 需注意以下几点:
1.凡列入国家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2.《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发布后,2000年2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同时废止,之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3.《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是《标准文件》在水利水电工程应用上的补充和细化,上述文件应结合使用,二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
1F420058 熟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构成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合同文件指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一、合同文件(或称合同)
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二、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技术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名词在以往国内的招标和合同文件中常称为技术规范,为了与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规范相区别,在合同文件中称技术条款。
1F420060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事故处理
1F420061 掌握水利工程事故分类与事故报告内容
1.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其中:
(1)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2012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4)特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5)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 表 1F420061
特大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 较大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
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器材和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人民币万元) 大体积混凝土金属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 >3000 >500
≤3000 >100
≤500 >20
≤100
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 >1OOO >100
≤1000 >30
≤100 >10
≤30
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月) >6 >3
≤6 >1
≤3 ≤1
事故处理后对工程功能和寿命影响 影响工程正常使用,需限制条件使用 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由较大影响 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由一定影响 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
2.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生(发现)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事故单位要在48小时内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突发性事故,事故单位要在4小时内电话向上述单位报告。有关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以及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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