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推荐二级建造师考试评分专家的通知
粤建注函〔2011〕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评卷工作的安排,为了确保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评卷的公信力,我中心拟请各有关单位推荐二级建造师评分专家参加评卷,现将推荐评分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分专家的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卷工作纪律;
2.应为注册一、二级建造师;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较丰富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富有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5.年龄限制在65岁以下,有评分经验的专家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评分专家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推荐评分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 申请人如实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评分专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
2. 所在单位对《推荐表》填报的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同意推荐的,在《推荐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 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4. 各单位将《推荐表》于2011年8月8日前报送我中心;
5. 我中心对《推荐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将安排参加8月15—19日我省二级建造师评分工作,并对参加评分工作的专家给予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登记。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754261
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考试科
邮箱:851080982@qq.com
附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评分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