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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9-05-31 16:25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一、石家庄市属报考人员请登录石家庄人事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是:w w w.s j z p i n f o . n e t。

二、报名流程

1)登录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ebpta.com.cn)→阅读报考须知,阅读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2) 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挡案号的报考人员请点击[老考生报名]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档案号,然后进入报名界面→认真阅读[考试文件]中的各项说明 →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并完善除姓名、身份证号等已有信息外的其他报考信息→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保存信息→检查计算机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的电子照片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2个工作日内(周六、日除外)照片审核通过后,最晚于6月5日前从[查询修改]进入打印带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及照片的报名表。

3) 首次报名报考人员请点击[首次报考]→认真阅读[考试文件]中的有关文件→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保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注意:廊坊市属考生,不必上传)→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周六、日除外)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 最晚于6月5日前从[查询修改]进入打印带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及照片的报名表。

4)已报名的考生查询审核状态及打印报名表,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修改信息及照片请点击[查询修改]。

5)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报名考区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成功。

三、报名条件

1)考全科: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部分科目免试: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做满20年。


3)文件依据:人发【2002】111号,国人部发【2004】16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报考全科且07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09年报名只需选择2007年通过科目以外的剩余科目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力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等10个专业类别。

由于专业调整,我们已对未取得专业资格的考生的考试信息进行修改,按规定分别调整到10个专业科目的相应信息中。因此,凡“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矿山、冶炼、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专业老考生报名时会发现,“报考专业”已按照如下规则进行变更,敬请注意:

将“房屋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变更为“建筑工程”专业。

将“矿山”专业变更为“矿业工程”专业。

将“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专业变更为“机电工程”专业。

另外,由于技术问题,“冶炼(土木部分内容)”专业暂时也变更为“机电工程”专业,如果您是“冶炼(土木部分内容)”专业的老考生,请速拨打电话0311-83813878,与张老师取得联系。

3)本网上报名入口为非增项考试报名入口,对已经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需要报考增项考试的报考人员,请返回www.hebpta.com.cn首页重新选择“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入口。

4)“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的选择与您考试的有效性直接相关。考全科的考生(特别是以前通过部分科目,此次报名只需报考剩余科目的考生),“报考级别”选择“考全科”,“报考科目”根据本人需要进行选择;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报考级别”选择“考二科”,科目自动生成,考生不用进行选择。

5) 进入报名界面后,请先仔细阅读 [考试文件]中的各项内容,之后再填报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通过照片审核,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保存提交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

6)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报考人员所选择考区即为报名现场所在地。2009年考试地点为省会石家庄。请务必注意。

7)新、老考生通过照片审核后方能打印报名表。审核状态可从[查询修改]进入,点击[详细信息]进行查看。打印报名表时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无效,不能用于报名.

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通过审核后请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打印报名表。

8)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需点击[考试文件]按钮,从[政策文件]中粘帖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空白“免试表”,手工填写,与打印的报名表一起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9)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除廊坊地区考生外,必须上传电子照片;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包括廊坊地区考生)不得擅自对计算机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的照片进行修改或更换。

按照报名流程,廊坊地区考生虽不必上传照片,但仍须等待审查状态变为“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名表,请廊坊地区考生注意。

按照报名流程,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包括廊坊考生)虽然计算机会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照片,若无误,老考生不用重新上传或修改照片,但仍须等待审查状态变为“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名表。

10)在违纪停考期内的人员请勿报名参加考试。

11)在您进入报名界面后,强烈建议您仔细阅读[考试文件]中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这将有助于您顺利完成报名。

五、时限

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19日至6月4日。

2)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到考区报名现场办理有关报名事宜时间原则上以各市考区自行规定时间为准。

3) 考试日期为2009年9月5、6日。

六、准考证事项

报考人员准考证由各考区现场发放,发放时间由各考区另行通知。

七、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长期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擅自使用其他证件。

八、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持

如果您在报名阶段遇到困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各市职称考试管理机构

电话

地址

石家庄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

0311-89631750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

唐山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

0315-2827463

唐山市西山道3号 

秦皇岛市人事局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中心

0335-3080714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147

邯郸市人事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0310-3111654

邯郸市人民路176号市政府办公楼

邢台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

0319-2135889

邢台市团结路23号人才市场院内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0312-3024184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80

张家口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

0313-8015241

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55

承德市人事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0314-2059631

承德市开发区二道沟承德人才楼三楼

沧州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

0317-2025358

沧州市朝阳中街30

廊坊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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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新华路112

衡水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

0318-2169238

衡水市胜利中路2

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政策咨询、照片审核、业务咨询电话:0311-838138788382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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