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 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2年9月22、23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9月22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3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2年5月9日—5月31日,报名网址:www.njrsks.net.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2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2年5月28日—6月1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9至12位数字)的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条形码上方有档案号的考生,即为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费用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2年9月17日—9月21日期间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12年9月17日—9月21日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18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教材征订:
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或直接在建设工程教育网书店购买,咨询电话4008105999。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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