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题 某施工单位中标了某办公楼的第二标段装饰工程。该楼共28层,首层为大堂,2--4层为会议、餐厅、公共服务用房。第一标段为大堂、会议、餐厅、公共服务用房;大堂的地面为花岗石、墙面为干挂大理石、顶棚为纸面石膏板造型吊顶;会议、餐厅、公共服务用房根据用途进行装饰装修。第二标段为电梯厅装饰,地面为花岗石、墙面为干挂大理石、顶棚为铝板造型吊顶;第三标段为公共走道和办公室,地面为地毯、墙面为涂料、顶棚为纸面石膏板吊顶。设备和消防由总包单位进行施工并已通过质量监督站验收,本次装修由总包单位配合机电管线施工,但灯具由装饰单位安装。第二标段装饰工作量基本情况如下:每层的地面花岗石面积为32㎡;墙面大理石石材为50㎡;顶棚铝板吊顶面积为32㎡;灯具每层有l0套筒灯和8套日光灯。该装饰单位进场后按监理单位的要求调整了投标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过程中结合了本企业类似工程的用工和管理经验,其施工组织安排的里程碑:
问题:
(1)根据上述里程碑计划,请你作出主要材料进场计划。
(2)根据上述里程碑计划,请你作出主要劳动力计划(施工准备期间的用工按每天l个临时电工9个壮工,施工时安排壮工18人,每个班组的技工与壮工按1:1计算,多余人员配合以及运材料和打扫卫生)。
(3)根据上述里程碑计划,请你作出主要施工机具计划。
【参考解析】:(1)本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有:金属胀管、型钢和角钢、干挂石材板、吊顶铝板、地面大理石、水泥、砂子等。按里程碑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如下:
金属胀管进场时间为2006年6月10日之前;型钢和角钢进场时间为2006年6月10日之前;干挂石材板进场时间为2006年6月14日之前;吊顶龙骨进场时间为2006年6月17日之前;吊顶铝板进场时间为2006年6月25日之前;地面大理石、水泥、砂子进场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之前;否则,将影响施工进度。
(2)主要劳动力计划: ①主要劳动力需要计划表(单位:人)
第 34 题 某工程,在施工设计图纸没有完成之前,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由于设计尚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施工合同签订前,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拟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和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工程师查看了业主(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草拟的施工合同条件,发现合同中有以下一些条款:
1.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4.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如果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如果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可以顺延。
6.甲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采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问题:
(1)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的总价合同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2)请逐条指出以上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应如何改正?
【参考解析】:(1)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的总价合同形式不妥当。因为该工程的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应采用单价合同。
(2)第2条中供“乙方参考使用”提法不当,应改正为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第3条内容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第5条内容不妥,应改正为检验如果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6条内容不妥,应改正为乙方承担因自己采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