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知识产权与物权、债权相区别的首要特征是( )。
A.其客体是智力成果
B.其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智力成果的权利
C.其只有在特定国家内有效
D.其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解。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这是知识产权的首要特征,也是区别与债权、物权的特征。
2、某施工企业一级建造师吕某在担任某工程项目经理期间,经过多次试验完成了对施工机械的改造,并准备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关于该项发明创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吕某有专利申请权
B.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只能属于施工企业
C.由于吕某的发明创造不是在执行单位任务,故不属予职务发明
D.由于吕某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专利权归属可以与单位协商确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解。本题的情况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施工单位。
3、关于专利权的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C.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D.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解。发明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是10年。注意:其起算日为申请日。
4、某施工企业决定起诉长期拖欠其工程款的某建设单位时,发现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关于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法院不会受理该诉讼
B.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施工企业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C.施工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D.施工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事实后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诉讼时效制度的理解。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但是法院仍然应当受理。也就是说,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起诉得不到赔偿,但是可能使对方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5、某施工合同的订立时间为2006年5月1日合同备案时间为2006年5月5日,工程竣工时间为2007年7月1日,确认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时间为2007年8月5日,则施工单位主张竣工结算款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为( )。
A.2006年5月1日
B.2006年5月5日
C.2007年7月1日
D.2007年8月5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诉讼时效制度的理解。本题的情况属于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因此起始期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6、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 )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资格证书。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所在地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资质等级许可制度的理解。新设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7、下列建设工程承包行为违反《建筑法》规定的是( )。
A.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给他人
B.两个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C.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进行分包
D.承包人在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业务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工程分包制度的理解。分包人不能将其分包工程再次分包出去。注意区别转包、分包和再分包几个概念。
8、同专业的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实行联合承包。该三个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依次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二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联合体应当按照( )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A.甲
B.乙
C.丙
D.三家内部约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工程承包制度的理解。对于联合体的资质,只要记住一个结论即可: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资质。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联合体内部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D.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指定一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联合体投标的理解。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选项A错误;联合体的资质按照登记较低的单位确定,选项B错误;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选项D错误。
10、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 )。
A.各方的加总条件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即可
B.有一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即可
C.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即可
D.主要一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即可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的理解。《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