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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一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简答题05

时间:2009-07-03 13:26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背景:
  某项目经理部承包了南方某运营商的直埋光缆线路工程,工程开工时正逢酷暑天气。项目经理部为了保证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坚持全天候作业,致使部分施工人员中暑;部分已挖好的光缆沟在放缆前就被冲塌;部分坡坎保护制作不合格,并被质量监督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使得项目经理受到警告的处罚。
  问题
  (1)项目经理的安全控制存在哪些问题?
  (2)对于被冲塌的光沟缆,项目部经理是否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要求?
  (3)由于此工程尚未完工,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应该对项目经理就因坡坎质量问题提出警告处罚?为什么?
  标准答案:
  (1)项目经理的安全控制未考虑施工现场的具体环境状况,没有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状况进行具体分析,没有辨识和评价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从而使得部分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中暑。
  (2)对施工过程中被冲毁的光缆沟,项目经理是否应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问题,应考虑: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暴雨为不可抗力;此次所下的暴雨是否为当地气象史上罕见的暴雨。如果往年在此季节经常有此种程度的暴雨,则不可将其作为不可抗力看待,项目经理部由此造成的损失应从雨期施工增加费中支出。如所下的暴雨确实为历年来罕见,项目经理部则应从当地气象部门获取证明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
  (3)质量监督机构应该对项目经理部因坡坎质量问题提出警告处罚。因为质量监督机构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责。质量监督机构可以对不按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给予警告和通报批评;对于不重视工程质量,玩忽职守、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低劣,遗留隐患多的单位,责令其停工整顿,并按国家和信息产业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虽然此工程尚未完工,但质量监督机构在
  质量检查中发现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地对项目经理部提出警告,以防止项目经理部就因此而造成材料的浪费和工期的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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