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9]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定于9月6日下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选一)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19日至6月3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尤其专业科目不要报错,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9日至11 日,到义乌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试培训科(香山路389号人才市场二楼)进行现场报考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26日至7月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3日至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点设置。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杭州。
五、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七、题型和答题要求、获得证书条件,请参阅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相关文件。
附件: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略)
义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