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有关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二、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5、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四、我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rsks.zbrs.gov.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7日-6月9日,现场确认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6月10日。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部门中的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 电话:3189234、3160170)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共同进行。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需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七、200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八、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各市人事、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凡符合以上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