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27日-5月16日
报名时间: 4月27日至5月16日 交费时间: 5月17日-20日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准 考 证: 9月6日至12日
审核时间: 5月13日-18日 考试时间: 9月11日—9月12日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济人考函[2010]11号
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根据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考试报名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27日-5月16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13日-18日(周六、周日除外)
网上交费时间:5月17日-20日
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107室
联系电话:82568205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jn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5、报考人员经现场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办理交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6、报考人员在网上交费后,可于2010年5月17日-21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核对报名信息,确认网上交费是否成功。
7、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于2010年9月6日至12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收费标准
2010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10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代码及名称见附件1、2。
3、《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5、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6、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考试代附件: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码及名称表
二0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