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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1-05-23 15:55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10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二)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之一的,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站: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6日—6月22日,资格初审时间由初审单位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29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7月9日—13日。

  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同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有关证件。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免试条件有要求的);

  6、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提供);

  7、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1年7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要于2011年7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

  2011年9月19日—25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问题

  (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科目,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五)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附件: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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