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辅导复习资料(15)
9.2 安全保证计划
第9.2.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专为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9.2.2条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9.2.3条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宜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
第9.2.4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第9.2.5条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
第9.2.6条 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深基础开挖,爆破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机,金属焊接,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和船舶驾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第9.2.7条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电,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9.3 安全保证计划实施
第9.3.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帛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很高 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的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安全员安全职责应包括: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3.作业队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的设施进行验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志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4.班组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安排施工和平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应进行安全讲评.
5.操作工人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6.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生产的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人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应统计分包人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人的伤亡事故.
7.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分包人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承包人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承包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8.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务院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告度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9.3.2条 实施安全教育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了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本班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规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第9.3.3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的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