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主要整理了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命题考点:工期索赔教材解读,希望对参加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科目考试考生能提供帮助,考生应该紧抓命题考点进行复习,以达到复习效果。
1Z206000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命题考点十八 工期索赔
【教材解读】
一、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
(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
(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
(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
(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
(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
(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
(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
二、工期索赔的条件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CPM)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运用网络计划(CPM)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四、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
【命题考点】
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分析预测】
(1)分析判断某工程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2)分析计算某工程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
【考题回顾】
【2009年度考试真题】
非承包商原因导致非关键线路上的某项工作延误,如延误时间小于该项工作的总时差,则对此项延误的补偿是( )。
A.业主既应给予工期顺延,也应给予费用补偿
B.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给予费用补偿
C.业主既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也不给予费用补偿
D.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
【答案】D本题考核的是工期延误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上的线路划分。按照延误工作所在的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性质,工程延误划分为关键线路延误和非关键线路延误。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一般都存在机动时间,其延误是否会影响到总工期的推迟取决于其总时差的大小和延误时间的长短。如果延误时问小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2007年度考试真题】
关于工期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一延误是可索赔延误
B.共同延误是不可索赔延误
C.交叉延误可能是可索赔延误
D.非关键线路延误是不可索赔延误
【答案】C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问重合时,称为交叉延误。由于工程项目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众多,常常会出现多种原因引起的延误交织在一起的情况,这种交叉延误的补偿分析更加复杂。
【典型习题】
1.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有( )。
A.网络分析法
B.费用分析法
C.间接法
D.比例分析法
E.直接法
2.某土方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土方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土方工程量为8000m3,合同工期为16天,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加20%以内为施工方应承担的工期风险。挖运过程中,因出现了较深的软弱下卧层,致使土方量增加了10200m3,则施工方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 )天。(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A.1
B.4
C.17
D.14
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规定,因( )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不可抗力
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D.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5小时
E.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答案】1.ADE2.C3.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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