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总承包曹理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内涵是: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它也可以参加该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
(一)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
1.投资控制方面
· 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业主就可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以施工图为依据;
· 在进行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而不确定工程总造价,这可能成为业主控制总投资的风险;
· 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这样有可能增加业主方的风险。
2.进度控制方面
不需要等待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方面
· 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崽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 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 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
4.合同管理方面
●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含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 对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可由施工总包管理单位支付或由业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施工”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的管理。
5.组织与协调方面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这样就大大减轻业主方的工作。这是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二)施工总承包管理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比较
1.工作开展程序不同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对其进行招标。
2.合同关系
正如前述,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签订合同。
3.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
一般情况下,当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时,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一个分包人的选择和每一个分包含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因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要承担施工总体管理和目标控制的任务和责任。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认为业主选定的某个分包人确实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而业主执意不肯更换分包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可以拒绝认可该分包合同,并且不承担该分包人所负责工程的管理责任。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分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由业主方认可。
4.对分包单位的付款
5.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服务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样,既要负责对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也要负责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配合施工的服务。对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某些设施和条件,如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用房等,如果分包人需要使用,则应由双方协商所支付的费用。
6.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
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通常是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取),而不需要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这也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在合同价方面有以下优点:
·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再进行该部分施工招标,确定该部分合同价,因此整个建设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
· 所有分包都通过招标获得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对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
· 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分包合同价对业主是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