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实行注册建造师分级、分专业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注册建造师将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14个专业的工程师可申报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能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还将实行分专业管理制度,14种专业的工程师可申报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这14个专业分别是: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