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洪琳鑫等34位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洪琳鑫等29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王杰阳等4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吴月敏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现予公布。
附件:1. 洪琳鑫等29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 王杰阳等4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 吴月敏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