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公布陈惠松等35位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陈惠松等26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陈建先等2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尤洪生等7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现予公布。
附件:1.陈惠松等26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陈建先等2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尤洪生等7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