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建筑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
本条目的难点是:工程预付款的抵扣计算过程。
首先要分清楚工程预付款与进度款的区别,预付款是承包人在没有施工产值的情况下,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准备的启动款项。工程进度款是承包人已经完成的施工产值,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支付给承包人用于保证后续正常施工的款项。
在审题时要重点研究工程预付款比例、抵扣点、抵扣方式、进度款比例。首先,要计算基本数据,如预付款金额、预付款抵扣点金额、每月进度款金额、质量保修金金额等,然后进行计算即可。
掌握建筑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较长,且施工过程中会有合同约定外情况发生,从而导致甲乙双方不能严格按照原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必须考虑过程变化情况,据实结算。
1.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双方一定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审查工作,否则,将由过错方承担过错责任。
2. 索赔价款结算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3. 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4.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任何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⑴双方协商确定;
⑵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⑶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工程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