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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重点解析(20)

时间:2010-01-29 12:31来源: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索赔

  1.工程索赔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据。

  要注意三点:⑴并非自己的过错;⑵要有正当理由;⑶要有有效证据。

  2.索赔分类

  索赔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两类。两者可单独成立,也可同时成立。

  3.工程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依据很多,在进行索赔时,皆需将支持该索赔的书面依据作为附件一起上报。

  4.索赔期限

  28天是索赔期限中重要的数据。超过此天数,相当于当事人确认或者放弃该索赔。

  5.索赔的计算

  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分别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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