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311020 建筑构造要求
2A11021熟悉民用建筑构造要求
一、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l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4.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计算还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建筑高度的计算
1.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碰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
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通信设施和空调冷却塔等。
8.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O.55+(O~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少于两股人流;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并不得小于l.20m;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无中柱螺旋和弧形楼梯离内侧扶手中心0.25m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楼梯平台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巾间扶手。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O.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于长度超过O.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O.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O.11m。
11.各类屋面面层均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但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不燃烧体屋面的基层上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层;屋面排水应优先采用外排水;高层建筑、多跨及集水面积较大的屋面应采用内排水。采用架空隔热层的屋面,架空层不得堵塞;当其屋面宽度大于10m时,应设通风屋脊。与水平面夹角小于75°的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室内一侧必须使用夹层玻璃;两边支承的屋面玻璃,应支撑在玻璃的长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