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点二】掌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要求
【问题】在分部工程或者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时,如果工程未发生质量事故,但是发生了人身安全事故,那么是否还可以评定为“优良”等级?
【解答】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中相关条件,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不影响质量评定。质量和安全是两个评定目标。
5.1.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5.1.3.1 合格标准:
(1)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5.1.3.2 优良标准:
(1)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 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5.1.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5.1.4.1 合格标准:
(1)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5.1.4.2 优良标准:
(1)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2) 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