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照片审核如下:
考务通知《辽宁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首次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报名确认。
(5)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4、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及加考一个实务专业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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