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劳务分包合同中,(工程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
1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承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13.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劳务分包合同中,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劳务分包人(无需)支付保险费用。
15.劳务分包合同中,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的是(施工场地内劳务分包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
16.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由(承包人)负责协调。
17.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报酬计取方式可采用(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8.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其劳务报酬应(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19.采用固定价格的劳务分包合同,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是(法律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
20.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人应(每天)将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