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其处理原则是(检查检验合格时,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顺延)。
5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53.工程试车中,由承包人负责组织的试车是(单机无负荷试车)。
54.以下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5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应负责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56.以下各种情况中,承包人可以获得工期顺延的是(工程师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检验结果合格)。
57.施工承包合同中,下列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表述,正确的是(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58.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由(承包人负责检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9.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60.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之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6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应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