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在京、津、沪施工企业补充申报了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补充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白文红等336人名单在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ljzc.net)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建执字[2009]6号)有关规定,我省在京、津、沪施工企业补充申报了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补充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白文红等336人名单在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ljzc.net)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造师管理科(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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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