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1第五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审查意见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厅对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刘娟等731人、增项注册的樊晓明等140人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1、我厅未委托任何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2、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情况有疑义的,可在公示期内:2011年8月18日至8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陈述,逾期不予受理。
3、审批通过注册人员可在公示期满十个工作日后带单位介绍信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领取手续。(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3楼 029-87241792 029-8728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