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2年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意见的通告(第八批)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厅对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于新文等448人、增项注册的来娟娥等42人、延续注册的韩润平等1143人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1、我厅未委托任何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2、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情况有疑义的,可在公示期内: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陈述,逾期不予受理。
3、审批通过注册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十个工作日后,持单位介绍信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领取手续,领取通知详见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www.sjzz.org.cn.(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3楼 029-87241792 029-87283010)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