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0〕16号
各位考生: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四川省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9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5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5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代章)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各地 动态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贵州 | 黑龙江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河南 | 山东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云南 | 内蒙古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关于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0〕16号
各位考生: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四川省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9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5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5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代章)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